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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汇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3-06

    黑龙江省大力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与活力

  作为2012年全省工业“开门红”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将黑龙江省最具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做大、做强,增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后劲与活力,黑龙江省工信委抢前抓早,会同黑龙江省统计局联合多家银行及担保公司,共同开展了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扶持工作。

  2011年扶持4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今年确定出600户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的黑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其中,装备制造行业161户,占26.8%;医药化工行业42户,占7%;林木加工行业81户,占13.5%;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业159户,占26.5%;新兴产业76户,占12.7%;其他行业81户,占13.5%

  近几年,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成长型中小企业近三年税金年均增长约35%,远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水平。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正日益成为黑龙江省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力。

  2012年,黑龙江省工信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办法,启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整合和利用各种资源,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将联合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努力降低贷款担保门槛,优先给予贷款担保扶持;利用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做大做强,力促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与活力,为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出贡献。

  广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了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找到“饭碗”,广西自治区想方设法拓宽就业渠道,其中包括“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广西今年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中小企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考虑给予专项资金扶持。考虑到大学毕业生都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后才能熟练上岗,因此,对企业新招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如果当年招用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列明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实际招收人数,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最高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税收优惠方面,如果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3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此3项费用,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除此之外,优惠政策中还包括,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都可以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

  《通知》明确指出,该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了解掌握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和建议,为四川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四川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甘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2012年起,甘肃省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甘肃省中小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已发展到近9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主渠道。

  2012年起,甘肃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出台《关于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建设省、市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快制定省级再担保平台组建方案,力争全年融资担保额突破150亿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及现代中藏药、电子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等为重点,新增13万户中小微型企业,增加20万个就业岗位。

  同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甘肃兰州银行进入全国首批发行小微型企业金融债券的城市商业银行之列,获准发行50亿元小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这也是甘肃省首次获准发行此种债券。此次专项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甘肃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根据甘肃省小微企业特点,债券所募集资金将被分为七块,其中70%75%的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民族产业、“三农”、新兴经济及高新技术、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型机工制造业,25%30%的资金用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此外,为集中解决工业园区企业融资难题,2011年甘肃省选择白银、天水、金昌、酒泉等国家级工业园区,启动了园区投融资服务平台试点。酒泉、金昌、天水等地园区投融资平台试点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有望在2012年启动并逐步推进投融资平台的推广和应用。

  广东出台56项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多管齐下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共56项,从增强财政资金引导、落实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和税费减免、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帮扶中小微企业。

  省级财政资金扶持主要包括:安排2.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设立5000万元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安排20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境内国际性展览会。

  涉及税收优惠和税费减免的内容有24项,主要包括: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减半征收6个月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等。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还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投保相关信用保险,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同时,积极培育一批素质优良、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重庆市21日起可网上申办微企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微企处发布消息称,从201221日起,重庆市将启用微企预申请系统,接受微企创业者网上预申请。

  2012年申请创办微企的创业者,均应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工商所不再直接受理微企创业申请。

  陕西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今年,陕西省将成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联合督查组,对中、省近年出台的关于中小企业一系列扶持政策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中、省近年出台的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各市、县(区)是否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配套措施;各市财政是否建立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国家和省上已明确的各项涉及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国家和省上已明确清理和禁止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落实;国家和省上已明确的金融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各市、县(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以及各市、县(区)建立和完善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投诉机构和运行机制的情况等。检查行动分自查和检查督查两个阶段,将通过采取听汇报、会议座谈和深入企业等形式进行。

  《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月起实施

  黑龙江省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月起实施。《条例》规定,除执法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

  《条例》以法律形式给予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平等准入待遇,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为保护黑龙江省近10万户中小企业的合法利益,《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非法占有或者无偿使用中小企业财产,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向中小企业收费。向中小企业收费的项目及其标准、范围和依据应当公示。

  青海出台措施帮扶小微型外贸企业发展

  为切实减轻小微型企业负担,帮助小微型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自201211日起,青海检验检疫局将对青海所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的企业,实施暂免征收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共计36元的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措施将持续到20141231日。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如进口国与出口国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协定税率,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最惠国条款,出口企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即可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从而提高竞争力。近年来,青海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外贸企业宣传一般原产地证的意义和办理流程,并充分利用区域优惠关税政策支持青海外贸发展,大力扶持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书数量年均增长约30%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确定

  近日,《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公布,“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民营经济将深入实施“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产业、产品和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民营经济质量、效益和企业素质。

  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民营工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促进两化融合。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做精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到2015年,第三产业比重争取占民营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新建改建100家较高水平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到“十二五”末总数达到400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全民创业活动,新建一批小微型企业,全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数达到35个。

  大力发展产业集群

  2015年,全省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50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20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300个;全省50%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省各类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50%以上。

  合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培育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00个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500亿元民营企业(集团)50个以上,年营业收入500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8个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力争5个以上。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每年选送10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对1000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对10000名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人才培训基地,全省民营经济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其中,管理人才10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75万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75万人。

  贵州六类微型企业工商重点帮扶

  贵州省工商局今年将全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对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六类微企进行重点帮扶。

  在贵州省经济工作会上,贵州省政府明确由省工商局负责微型企业的创办方案并组织实施,因此今年贵州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全力推进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主要承担资格审查、注册登记、实施监管等职责,不仅要对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等六类微企进行重点帮扶,还要督促各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贷款扶持政策、税收奖励政策和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等。

  贵州出台政策每年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发展

  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315万元”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从今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每年预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扶持微型企业2万户,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以上。

  《意见》指出,凡贵州省居民(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除外)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并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的,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可申请创办微型企业,并获得“315万元”的扶持政策。

  一是财政补助政策。扶持对象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照712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按承担比例年终清算。

  二是税收奖励政策。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贵州省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份实行全额奖励,奖励总额为15万元。

  三是融资与担保政策。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到指定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支持或担保。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财政补助、税收奖励、融资与担保三项扶持政策外,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零收费。

  《意见》规定,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的微型企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

  扶持对象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一组织形式设立微型企业。扶持对象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

  为更好地促进微型企业发展,贵州省将成立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工商、财政、金融办、经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税、地税、人行、银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负责牵头制定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和办法。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也将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省还将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贵州省:创办微型企业“零收费”

  贵州省日前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涉及其创办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免除。

  此外,从今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每年预计投入专项资金10亿元,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以上。

  根据《意见》,对获准创办的微型企业,贵州省将从财政、税收和融资担保三方面进行扶持。财政补助方面,扶持对象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税收奖励方面,扶持对象除享受国家和贵州省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奖励总额为15万元。融资与担保方面,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到指定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支持或担保。

  贵州省将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的微型企业。

  辽宁:2012年将重点培育3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今年,辽宁省将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重点培育300家处于初创期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今年辽宁省在发展科技金融、促进创新体系建设及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均有新的举措。

  作为创新资源的聚集区,高新区及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在今年会有新的突破。辽宁省将出台关于加快高新区发展、促进科技金融以及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推动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速提升辽宁省产业聚集区发展。各级高新区将加大孵化器、公共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并在产学研结合和科技金融上先试先行。

  为促进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辽宁省今年将就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风险投资、科技担保和股权、期权激励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目前,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试点已在营口、本溪开展,并将逐步在全省推广。在创新资金的使用上,辽宁省将积极探索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支持企业上市。

  内蒙古力争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实施“3610”行动计划为抓手,形成全社会扶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努力培育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企业生态,推动中小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集群集约发展。年内,内蒙古力争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带动就业10万人。

  重庆九大举措助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壮大

  “十二五”期间,重庆将采取九大措施,强力助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壮大。

  重庆结合当前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十二五”期间将采取以下九大措施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做大做强:一是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十二五”末,全市企业维权投诉监测点将达100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微型企业15万户、新增就业岗位150万个。三是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集中行政资源在信息、融资、财税、技术、市场、人才等服务上进行重点支持重点支持一批成长型、示范带动型企业做大做强。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突破2万户,实现营业收入突破3万亿元,实现新增就业70万人。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四是提升中小微企业整体素质。包括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现代产权交易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企业开放水平等等。五是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都市工业园(楼宇)等发展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各类中小企业基地、都市工业园(楼宇)分别达到150个,新增工业厂房1200万平方米,实现工业总产值8000亿元。六是培育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重点、“一核一廊五带”空间布局,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聚集程度高、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力争培育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到100个以上。七是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力争“十二五”期间新产品开发达2000项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重点新产品达1400项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产品80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1000;中小企业专利的申请量达3.5万件,专利授权量达2万件;中小企业信息化互联网普及率达90%。八是畅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争直接上市融资中小企业达50;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分别突破200家,年担保、小额贷款能力分别达到1000亿元。九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2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重点项目,集中规划建设30个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指导支持40个区县各建设好一个区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重庆出台新一轮“2125”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计划

  为培育成长型企业,促进上档升级,今年重庆将继续推进“2125”新一轮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市将新增年营业收入2000万—1亿企业2000户,达到1.2万户;新增1亿—4亿企业400户,达到2400户;新增4亿以上企业90户,达到600户。

  重庆“2125”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即“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中小企业20万户,中小微企业达到50万户;新增营业收入2000万—1亿元的企业1万户以上,达到1.5万户,新增1亿—4亿元的企业达到2000户以上,达到4000户;新增营业收入4亿以上企业500户,达到1000户。

  今年,在“2125”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带动下,全市新增营业收入2000万—1亿企业1800户,达到10000户;新增营业收入1亿—4亿企业330户,达到2000户;新增营业收入4亿以上企业78户,达到510户。

  黑龙江省将培育2万名创业能人助推中小企业跨越发展

  力推中小企业创业工作大步前行,今年黑龙江省将培育2万名创业能人,并且给予企业融资、指导、培训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近年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1年三季度,全省个体私营企业123.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7万户,同比增长6.1%;安置就业232万人,同比增长17.7%。私营企业16.9万户,同比增长13.1%;安置就业153.1万人,同比增长25.4%。今年是中小企业服务年,黑龙江省工信委将实施万名创业小老板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两万名有创业意愿人员和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主,扶持新创办和创业初期的小企业2万户,实现增加值30亿元,就业12万人。新辟建省级创业基地12个。全省组织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服务2万人次。全省各级项目库储备项目5000个。积极解决融资难题,搭建融资扶持平台,为“小老板”创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有关金融和担保机构推荐创业项目工作。指导市地县创业主管部门提高组织申报工作效率,向金融和担保机构推荐500个创业融资项目。此外,围绕“创业、创新、创优”,继续开展创业竞赛活动,积极营造自主创业氛围,掀起全民创业热潮,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创新进步、创优发展。

  河北省中小企业可免费接受涉外培训

  为了进一步帮助河北省中小出口企业在贸易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年河北省贸促会将免费提供法律培训班,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国际商事规则。

  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许多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各种贸易壁垒措施,平均每年涉案金额近百亿美元。河北省贸促会将在今年针对新出台的国际性、区域性新规则、新法案,举办涉外商事法律培训班,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商事规则。

  海省将开建10个重点中小企业工业创业园

  为促进青海省中小企业优化升级,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今年,青海省将在湟中、大通、祁连等地开建10个重点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创业园)。

  到“十二五”末,青海省将在大力建设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的基础上,建成湟源大华工业园、大通北川工业园、湟中上新庄工业区、互助绿色产业加工(基地)园区、循化民族工业集中区、海晏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祁连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海南州三江源后续产业发展区、河南县有机畜牧业集中区和西宁市中小企业创业园10个分工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优势突出、产业衔接较为紧密的重点集中区,引领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全面发挥。

  “建设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创业园),是以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为切入点,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质量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集中发展区。”214日,青海省经委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说。

  在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建设上,以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化工、医药、农畜、装备制造、特色少数民族用品、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纺织等重点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生物制品加工、生产性服务业及配套产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业链长、质量高、竞争能力强的骨干行业和企业。

  天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建名牌产品

  今年天津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的产值和税收标准,放宽到当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的80%,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建天津市名牌产品。

  天津市继续扶持中小企业组织百名专家当“智囊”

  2012年,天津市科协将加大对天津市中小型企业的帮助和支持,将组织“百名专家进百企”等一系列活动,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为“小巨人”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2012年天津市科协将会组织“百名专家进百企”等活动,让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学会、研究会积极参与,汇集企业难题和“校、会”智力资源;将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科技交流合作、企业技术难题招标、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信息,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为“小巨人”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除此之外,新的一年,还将继续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机制,做好建站前期服务工作,完善市、区、企业三级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站间的横向交流和联系。

  到“十二五”末,实现建站数量较2010年末翻两番;并重点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启动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十二五”末实现建设目标100个,初步形成科学惠农的网络体系,发挥辐射示范效用。达到传播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推动天津农业现代化发展目的。此外,还将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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