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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21-01-25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桑江村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任务,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实现“四个确保”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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