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成果

来源: 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12-01-11

  一、先后印刷出版了《西藏自治区志·卫生志》、《西藏自治区志·城乡建设志》、《西藏自治区志·财政志》、《西藏自治区志·人大志》、《日喀则地区志》、《普兰县志》6部志书。

  二、组织专家学者先后总编了《西藏自治区志·人大志》、《那曲地区志》、《林周县志》、《达孜县志》、《西藏自治区志·文物志》、《申扎县志》、《曲水县志》7部志稿。

  三、拟定了《关于启动全区三级志书续修及年鉴编辑工作的通知》,6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藏政办发〔2011〕57号)下发至7地(市),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通知精神,已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承编单位已迅速启动志书续修及年鉴编辑工作。

  四、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自治区各委、办、厅、局,7地(市)行署(政府),73个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将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奠定了基础。

  五、制定《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志稿质量标准》,从指导思想、政治原则要求、体例标准、内容要求、资料要求、行文规范、保密原则、装帧设计、建议参考书目等9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进一步提升地(市)、县(市、区)志志稿质量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通过积极协调,浙江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地方志系统先后为我区对口援助县举办地方志业务培训班,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区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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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成果
来源: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一、先后印刷出版了《西藏自治区志·卫生志》、《西藏自治区志·城乡建设志》、《西藏自治区志·财政志》、《西藏自治区志·人大志》、《日喀则地区志》、《普兰县志》6部志书。

  二、组织专家学者先后总编了《西藏自治区志·人大志》、《那曲地区志》、《林周县志》、《达孜县志》、《西藏自治区志·文物志》、《申扎县志》、《曲水县志》7部志稿。

  三、拟定了《关于启动全区三级志书续修及年鉴编辑工作的通知》,6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藏政办发〔2011〕57号)下发至7地(市),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通知精神,已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承编单位已迅速启动志书续修及年鉴编辑工作。

  四、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自治区各委、办、厅、局,7地(市)行署(政府),73个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将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奠定了基础。

  五、制定《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志稿质量标准》,从指导思想、政治原则要求、体例标准、内容要求、资料要求、行文规范、保密原则、装帧设计、建议参考书目等9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进一步提升地(市)、县(市、区)志志稿质量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通过积极协调,浙江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地方志系统先后为我区对口援助县举办地方志业务培训班,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区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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