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举行纪念张国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14-11-07

  本报拉萨11月6日讯(石磊 肖涛)今天上午,自治区在拉萨召开纪念张国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追思张国华同志的历史功绩,缅怀张国华同志的革命精神,学习张国华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

  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陈全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撰写了纪念文章(全文另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专门致信(全文另发),深情缅怀张国华同志。座谈会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吴英杰宣读了帕巴拉·格列朗杰的纪念文章和热地的信函,西藏军区司令员许勇讲话,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王瑞连出席。

  会前,陈全国、洛桑江村、吴英杰、许勇、王瑞连等亲切会见了张国华同志亲属代表。

  张国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的优秀战士,我党我军优秀的领导干部,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主要奠基者、组织者、开拓者。1914年10月22日,张国华同志出生于江西永新县,1929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02月21日因病在成都逝世。张国华同志先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八军军长,川南行政公署主任,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西藏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书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副主任委员,西藏平乱总指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被授予中将军衔。

  陈全国指出,张国华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四十多年了,但他的功绩将永远镌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镌刻在雪域高原广袤的大地上、镌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心中。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是激励我们开拓前进的宝贵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和弘扬。

  陈全国强调,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明确政治方向,坚持做到西藏距离北京虽远,但自治区党委和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指挥;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捍卫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革命意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保持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勇于牺牲、边疆为家的奉献精神,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努力做到特别讲政治、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担当、特别能贡献,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强大力量;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学习他心系各族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各族群众和广大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与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为政清廉、艰苦朴素的公仆本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雪域高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陈全国指出,要以纪念张国华同志、学习张国华同志为契机、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创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稳固的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放心,造福全区各族人民。

  张国华同志长子张小军、“老西藏”代表及各族各界代表分别发言,深切缅怀了张国华同志对党、对国家、对西藏作出的重要贡献,表达了对张国华同志的深切怀念之情。

  嘎玛、姜杰、罗松多吉、李素芝、索达、张培中、土旦赤列、刘渠、高万海、刘汉林和武警西藏森林总队、空军拉萨指挥所主官,区(中)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张国华同志亲属代表、“老西藏”代表、解放军战士代表、武警战士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党的建设 部门动态 地市动态 民族团结 援藏专栏 视频中心 资料库 西藏党史 党报党刊
首页>西藏党史>党史人物
自治区举行纪念张国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本报拉萨11月6日讯(石磊 肖涛)今天上午,自治区在拉萨召开纪念张国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追思张国华同志的历史功绩,缅怀张国华同志的革命精神,学习张国华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

  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陈全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撰写了纪念文章(全文另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专门致信(全文另发),深情缅怀张国华同志。座谈会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吴英杰宣读了帕巴拉·格列朗杰的纪念文章和热地的信函,西藏军区司令员许勇讲话,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王瑞连出席。

  会前,陈全国、洛桑江村、吴英杰、许勇、王瑞连等亲切会见了张国华同志亲属代表。

  张国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的优秀战士,我党我军优秀的领导干部,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主要奠基者、组织者、开拓者。1914年10月22日,张国华同志出生于江西永新县,1929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02月21日因病在成都逝世。张国华同志先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八军军长,川南行政公署主任,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西藏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书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副主任委员,西藏平乱总指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被授予中将军衔。

  陈全国指出,张国华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四十多年了,但他的功绩将永远镌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镌刻在雪域高原广袤的大地上、镌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心中。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是激励我们开拓前进的宝贵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和弘扬。

  陈全国强调,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明确政治方向,坚持做到西藏距离北京虽远,但自治区党委和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指挥;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捍卫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革命意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保持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勇于牺牲、边疆为家的奉献精神,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努力做到特别讲政治、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担当、特别能贡献,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强大力量;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学习他心系各族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各族群众和广大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与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我们纪念张国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为政清廉、艰苦朴素的公仆本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雪域高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陈全国指出,要以纪念张国华同志、学习张国华同志为契机、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创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稳固的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放心,造福全区各族人民。

  张国华同志长子张小军、“老西藏”代表及各族各界代表分别发言,深切缅怀了张国华同志对党、对国家、对西藏作出的重要贡献,表达了对张国华同志的深切怀念之情。

  嘎玛、姜杰、罗松多吉、李素芝、索达、张培中、土旦赤列、刘渠、高万海、刘汉林和武警西藏森林总队、空军拉萨指挥所主官,区(中)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张国华同志亲属代表、“老西藏”代表、解放军战士代表、武警战士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版权所有: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备案号: 藏ICP备11000106号-3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