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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13-02-27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培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在区党委、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稳定发展中,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五年来,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有了新成效。

  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自治区八次党代会后,以陈全国书记为班长的区党委作出的十项维稳重大战略决策,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五年来,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以高度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忘我工作,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想稳定、干稳定、抓稳定,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五年来,协助侦查部门破获了一批危安案件,依法稳妥惩处了一些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帮助教育了一些被裹挟、蛊惑、不明真相的轻微违法人员,维护了全区大局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021人,提起公诉8010人,比前五年分别下降14.4%和15.9%。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依法快捕快诉,体现该严则严,依法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11人;慎重逮捕起诉,体现当宽则宽,共对1195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逮捕,对613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予起诉。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07件次,及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8次;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共息诉106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3674起,排查清理各类涉检信访积案29件,已办结和息诉29件。涉检进京上访案件五年为零。

  积极参与强基惠民活动。坚持群众工作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的“三问”活动,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二是着力延伸执法办案职能,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不断拓展检察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农村、寺庙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村委会、寺管会,加强对村庄、寺庙及周边安全和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进寺活动,增强群众崇尚法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三是着力搭建群众工作平台,拓宽联系和服务群众渠道。以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理念,用心办好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对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通过驻村接访、公开听证、答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诉求,解疑释惑,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共派出956名干警驻进239个村(居委会),走村串户接访17333次,解决群众涉访问题1164个。

  五年来,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77件19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635.15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31件,大案率为74%,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案件40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要案24人。

  严肃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侦查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31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件43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59件;对60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专项预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127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237次。

  五年来,扎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能力有了新提高。

  加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依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9人。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0件。五年来,检察机关向侦查、审判、司法行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77件。通过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有效解决了打击不力、执行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年来,以实施三项工程为重点,队伍整体素质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提升。

  实施素质兴检工程。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和“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核心价值观等专项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和文化建设。以西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年发展和成就为主题,在全系统开展了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系列活动。五年来,全区共有979人次受到区地县以上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奖励,涌现出了金淑萍、西绕旺杰等全国“模范检察官”。三是持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全区检察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9.24%,比2007年提高4.76%。司法考试通过人数累计499人,比前五年增长4.7倍。四是加强检校合作。采取双向互动,与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定向培养专门型和专家型人才40人。

  实施基础固检工程。五年来,全区有45个检察院新建、改建或扩建了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和周转房;区地(市)检察院建成了大要案侦查指挥室和同步录音录像室;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已动工建设;检察院人均经费由2007年130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000元,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实施科技强检工程。以实现电子检务为目标,推进了检察专线网建设与应用,全区三级检察机关81个院均开通了局域网和专线网,实现了与全国检察机关信息互联互通,初步构建起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的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在高检院和全国对口援助省市检察机关支持下,科技装备建设和检察技术工作不断加强。

  五年来,以援藏工作为载体,借外力、用内力、重合力,检察援藏工作有了新气象。

  以检察业务援助为中心,注重传帮带和工作交流,共有87名业务骨干赴藏开展个案指导、挂职锻炼、帮助工作,41名专家来藏授课、开展业务巡讲、工作交流;以教育科技援助为动力,共选派437名干警在内地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培训,定向培养研究生94人,分类培训4012人,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以资金项目援助为保障,共争取援藏项目资金 7694.85万元,通过集中资金办大事、解难题,使检察装备、办公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以人才智力援助为根本,选派176名业务骨干赴区外岗位实践锻炼,接受39名检察干部来藏工作,与援藏单位加强科技协作,共享优势资源,检察干警的创新力得到了增强。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区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解决了若干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区党委领导经常听取检察机关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十分关心检察工作,先后126次做出重要批示,给予鼓励和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先后10次听取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区政府全力支持检察工作,帮助解决了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方面的大量实际困难。区政协以其联系广泛的优势,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和工作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关爱检察,为我区检察事业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依法行使检察权相统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立足全区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与建设平安西藏、法治西藏的要求还不适应;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干警对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内涵理解得不全面、不深入;一些干警执法水平还不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化解案件相关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一些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薄弱、检察保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建议

  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检察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四个强化”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能力素质和公信力,自觉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一是要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毫不动摇地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开创西藏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近期,陈全国书记主持召开区党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检察工作汇报,并亲自前往区检院视察指导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对做好西藏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保障全区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积极投入以反自焚为重点的维稳专项斗争。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站在国家核心利益的高度,用政治视野认识和做好维稳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对待群众诉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重点抓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是要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执法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执法监督制约和基层基础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保障,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强基惠民活动,积极支持寺庙管理创新和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带头严以律己,努力做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区检察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规范的执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富裕西藏、和谐西藏、幸福西藏、法治西藏、文明西藏、美丽西藏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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