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 西藏自治区监察厅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11-12-22
各地(市)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区直纪工委,区教育纪工委:
2012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守政治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三大节日期间,维护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委对当前全区维护稳定工作总体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我区维护稳定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劲厌战情绪,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做到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要按照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力不散、力度不减、工作不乱,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把维护稳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抓好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事件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加强教育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大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力度,围绕“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严禁用公款赠送礼金、购物卡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以各种方式进行赌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各种研讨会、论坛和庆典活动。
三、切实改进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加强效能建设,服务人民群众。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认真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搞好节前集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好强基惠民活动,关心驻村(居)工作队的工作生活,解决好驻村(居)工作队员的生活和家庭困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寺庙“六建”、流动僧尼管理、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区党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制定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加强对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要在节日期间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
西藏自治区监察厅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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