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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11-12-27

  2010——2011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进了构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全区2010——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拉萨市等3个地(市)和区人大办公厅等8个区直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以先进为榜样,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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