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录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政审表填写须知
来源:区党委机要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选录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除遵守《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告》要求外,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未婚。
2.本人及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及犯罪记录,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或境外驻华机构工作;本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未参加“3·14”事件和达赖集团在境外组织的法会,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他邪教的行为。
3.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大传染疾病史,无癔症、癫痫等不适合从事指定工作的精神类疾病。
二、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政审表》作为政审依据,内容需按要求全面、详细、准确填写,如有漏报、瞒报等不诚信填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录资格。表格中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的兄弟姐妹及配偶,本人的兄弟姐妹及配偶,所有涉及人员有多少填多少。如有已去世的,也要填写清楚,并标明“去世”。
2.《政审表》请于今日22:30前发送至邮箱xzmmglj@126.com,我局收到《政审表》后,立即进行政审,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或手机务必确保24小时畅通。
三、政审、面试及录用
1.政审、面试工作由区党委办公厅会同自治区纪委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2.面试将重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同时审查选录人员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等。面试时间、地点将在2月6日晚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3.政审或面试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乡镇公务员的录用。
4.政审、面试合格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报考哪个地(市)就分配到哪个地(市)的原则”予以分配派遣。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通知人员联系(见手机短信)
附件:政审表
西藏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