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西藏地方志》文稿的启事

来源: 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23-09-13


作者、读者朋友们,您们好!

《西藏地方志》自办刊以来受到了作者、读者朋友们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正是因为有了您们的支持和帮助,《西藏地方志》才会越办越好。在此,我们对大家的支持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

为多角度、全方位介绍西藏古今地情,党的西藏历史,社会主义新西藏充分发挥地方志刊物“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妥善收藏保护利用宣传地方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西藏自古以来以及新时代坚持不懈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落实,不断推进“四个创建”中取得的的成绩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并展现新时代西藏的地情风貌等文稿资料。欢迎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和广大写作爱好者,积极参与、不吝供稿。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政治性原则。有关稿件、照片、资料等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所述资料忠于史实,文稿为原创,确保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方资料。各级史志部门、各厅局、各地市县区、各院校、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论文集、统计资料、资料汇编、成果汇编、行业年报资料、调研报告汇编等具备存史特征和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

(二)人物资料。参与西藏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包括革命先驱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资料;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五一奖章获得者等各行各业先进形成的档案资料。

(三)基础设施。反映西藏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学校、医院、企业、街区、公园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富民强边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四)特色产业。反映西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如核桃、蔬菜、水果、藏药材等本地特色产业,特色养殖、特色种植,以及电商发展、文旅景点等其他特色产业方面的文献资料。

(五)文化遗迹。反映西藏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历史旧址或红色遗址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六)幸福生活。全面反映社会主义新西藏事业发展、民生福祉、城乡群众休闲娱乐、全民健身、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衣食住行文献资料。

(七)民俗节庆。反映西藏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俗活动、地情风貌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三、稿件要求

(一)文责自负,凡作品因涉及侵犯他人权益而引发的纠纷,本刊编辑部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在主流媒体已多次刊载的文稿,原则上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二)所有稿件(包括文字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须将作者姓名(可以以单位名义,也可以个人或者联名署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标注于来稿末尾。引用史料和他人文章的请注明出处,若是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的,请注明口述人、采写人和联络人以及联络方式,手写稿、打印稿、电子稿均可。稿件若有插图,请以JPG图片格式单独发送并备注图片说明,不直接插于电子文档中,并附文字说明。

(三)所有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收到后,可能会在当辑或后辑选用的,我们将在三个月内回复作者。

(四)稿件经选用后,将回赠作者刊物并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史和地方志刊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投稿方式

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刊物编辑部。常年征稿,投稿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

人:索朗卓嘎

联系电话:0891-6326845 0891-6338111-8827

投稿邮箱:xzdfzbjb@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城关区金珠东路1号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刊物编辑部

                          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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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藏地方志》文稿的启事
来源: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作者、读者朋友们,您们好!

《西藏地方志》自办刊以来受到了作者、读者朋友们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正是因为有了您们的支持和帮助,《西藏地方志》才会越办越好。在此,我们对大家的支持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

为多角度、全方位介绍西藏古今地情,党的西藏历史,社会主义新西藏充分发挥地方志刊物“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妥善收藏保护利用宣传地方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西藏自古以来以及新时代坚持不懈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落实,不断推进“四个创建”中取得的的成绩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并展现新时代西藏的地情风貌等文稿资料。欢迎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和广大写作爱好者,积极参与、不吝供稿。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政治性原则。有关稿件、照片、资料等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所述资料忠于史实,文稿为原创,确保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方资料。各级史志部门、各厅局、各地市县区、各院校、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论文集、统计资料、资料汇编、成果汇编、行业年报资料、调研报告汇编等具备存史特征和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

(二)人物资料。参与西藏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包括革命先驱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资料;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五一奖章获得者等各行各业先进形成的档案资料。

(三)基础设施。反映西藏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学校、医院、企业、街区、公园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富民强边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四)特色产业。反映西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如核桃、蔬菜、水果、藏药材等本地特色产业,特色养殖、特色种植,以及电商发展、文旅景点等其他特色产业方面的文献资料。

(五)文化遗迹。反映西藏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历史旧址或红色遗址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六)幸福生活。全面反映社会主义新西藏事业发展、民生福祉、城乡群众休闲娱乐、全民健身、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衣食住行文献资料。

(七)民俗节庆。反映西藏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俗活动、地情风貌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三、稿件要求

(一)文责自负,凡作品因涉及侵犯他人权益而引发的纠纷,本刊编辑部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在主流媒体已多次刊载的文稿,原则上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二)所有稿件(包括文字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须将作者姓名(可以以单位名义,也可以个人或者联名署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标注于来稿末尾。引用史料和他人文章的请注明出处,若是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的,请注明口述人、采写人和联络人以及联络方式,手写稿、打印稿、电子稿均可。稿件若有插图,请以JPG图片格式单独发送并备注图片说明,不直接插于电子文档中,并附文字说明。

(三)所有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收到后,可能会在当辑或后辑选用的,我们将在三个月内回复作者。

(四)稿件经选用后,将回赠作者刊物并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史和地方志刊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投稿方式

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刊物编辑部。常年征稿,投稿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

人:索朗卓嘎

联系电话:0891-6326845 0891-6338111-8827

投稿邮箱:xzdfzbjb@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城关区金珠东路1号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刊物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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