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就业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尼玛潘多 时间: 2011-10-12
日前,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调研时,从推动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强调了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为此,记者就我区劳动就业部门如何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我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专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
记者:最近,消除零就业家庭和让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那么,我区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现状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况呢?
姚瑞峰:2006年至2010年,我区通过公务员(含大学生村官)招考、招募“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参军服役、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方式,帮助45797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平均保持在87%以上。今年1至8月份,通过基层公务员招考、人力资源洽谈会推荐等渠道,已有58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为47%。
近年来,我们采取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大力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从2007年起,我们建立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共消除零就业家庭1859户,帮助2118人实现就业。今年1至8月份,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63户,做到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记者: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我区出台了多项措施,这些措施起到了什么作用,下一步还会有哪些措施出台?
姚瑞峰:2006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做好农牧民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内容涉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就业。
今后,我们将按照陈全国书记的重要指示,在完善和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继续制定出台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优惠扶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针对吸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积极完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配套政策文件。下一步,要争取在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记者:由于缺乏劳动技能等原因,我区还有一批就业困难群体,这部分人员的就业将通过什么方式实现?
姚瑞峰:我们在做好政府购买的2万个公益性岗位的后续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和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将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强化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和机制的长效性,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完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援助机制。
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我们将继续以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和提高农牧民单项劳动技能培训为抓手,以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县、乡为平台,大力推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牧民工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免费就业服务,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引导农牧民工树立正确的务工观念,增强农牧民工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有能力的农牧民外出就业或回乡创业。
记者:职业技能一直是制约我区就业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对此,我们会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
姚瑞峰: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区内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资金的统筹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措施保障健全的培训工作新机制;继续实施以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推进民族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建设;通过提升在职人员技能,实现企业在职人员的稳定就业;规划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搭建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小额贷款、项目推介、创业服务和舆论引导六大平台,重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牧民工、复转军人创业。
记者:作为主管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们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还有哪些新的打算?
姚瑞峰:一是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二是要规范对全区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稳步推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工作;建立健全职介服务台账,规范程序,强化用工备案登记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三是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积极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新旧证换发,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管理,逐步建立失业人员储备数据库,向劳动者免费发放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让他们明白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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