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简介

来源: 区党委组织部 作者: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时间: 2011-11-02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能: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是西藏自治区党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1、组织建设

    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农村、国有企业、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负责承办地(厅)级单位党委(党组)设立、调整、撤销和区直各部门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党委的设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负责全区党员发展工作,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等。

  2、干部工作

  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3、人才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承担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承办“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人才项目的实施工作等。

  4、干部教育培训

  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地(市)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和区党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调训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区管理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做好国有企业一定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党校成人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培训工作等。

  5、干部监督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拟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负责全区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受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来信来访,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会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做好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地(厅)级、县(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和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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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简介
来源:区党委组织部 作者: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能: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是西藏自治区党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1、组织建设

    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农村、国有企业、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负责承办地(厅)级单位党委(党组)设立、调整、撤销和区直各部门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党委的设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负责全区党员发展工作,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等。

  2、干部工作

  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3、人才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承担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承办“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人才项目的实施工作等。

  4、干部教育培训

  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地(市)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和区党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调训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区管理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做好国有企业一定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党校成人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培训工作等。

  5、干部监督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拟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负责全区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受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来信来访,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会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做好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地(厅)级、县(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和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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