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就业补贴
来源: 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 2022-06-24
补贴对象
2017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
补贴项目及标准
1、2017年1月1日起,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
(1)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2)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
2、2019年1月1日起,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
(1)到区外企业就业并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含按年累计满3年)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给与每人8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一次性路费补贴;
(2)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给与每人每月生活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3)发放探亲路费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
(1)一次性路费补贴1500元;
(2)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1年。
申报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2、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录用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劳动合同》(企业就业)原件和复印件。
3、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申报程序
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满一年后,由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区外就业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毕业生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或邮寄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资金拨付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注:区外就业补贴由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地(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高考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由拉萨市人社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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