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之花盛开高原——我区促进民族团结活动结硕果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卢有均 时间: 2012-06-05
“手捧洁白的哈达,噢这是一条天上的白云,噢这是林中鲜花,噢湖边的清泉,噢这是我们的真诚,这是新西藏的祝福……”一首《多彩的哈达》,不仅是献给祖国母亲的礼赞,更是高原各族儿女在民族大家庭中,感受温暖、体会幸福而由衷唱出的共同心声……2011年,全区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个根本任务,积极搭建平台、创新手段、拓展领域,开创了民族团结工作发展新局面,在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兴边富民等工作上成效显著,结出了累累硕果。
搭建平台,教育宣传不断深入
自“西藏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一套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宣传教育活动走向常态化。在庆祝我区“民族团结月”设立20周年期间,全区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报告会,组成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报告团,在七地(市)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把活动引向深入;全区各级媒体连续刊播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标语口号,并开设民族团结专栏,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氛围浓厚持续;在庆祝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期间,先后举办的“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西藏”各族各界座谈会等一系列活动,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氛围。
创新手段,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为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引向千家万户,真正深入人心,弘扬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各地各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丰富和拓宽教育活动的内容。“西藏军区军史馆”、“江孜抗英遗址宗山广场”、“西藏自治区博物馆”等场馆、历史遗址被命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市)都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9家示范单位,制订实施创建活动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创建活动自2010年7月启动以来,9家创建示范单位工作进展顺利。
拓展领域,兴边富民促发展
为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11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下达我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0875万元,争取自治区财政调度资金安排3500万元,总投资达14375万元。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先后在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施基础设施、教科文卫、生产发展、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145个,投入资金5166万元;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投资6000万元,解决了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5000户群众住房问题;针对撤区并乡、撤乡并镇后带来的变化,安排边境地区村容村貌整治资金1509万元、兴边富民扶持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700万元,集中用于边境地区和区内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交通、水利、能源、卫生、教育、住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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