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展览看懂达赖喇嘛活佛转世
来源: 中国西藏网 作者: 张春燕 张丽 时间: 2015-03-22
2014年11月6日,由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专题展览”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开展。展览分为活佛转世的历史演变、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两大部分,用310余件不同历史时期的珍贵老照片、档案史料和近200余件实物、多个场景和多媒体详细介绍了活佛转世产生的政治、历史、宗教和文化背景,活佛转世在元、明、清、民国及当代等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和演变,以及历代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的管理。展览还特别对格鲁派两大重要活佛——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介绍。
一、活佛转世的产生
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在中国流传了两千余年。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的重要支系,主要分布在藏族和蒙古族等民族聚居区。目前,我国共有藏传佛教寺院3000余座,藏传佛教僧尼13万人,其中活佛1700余人。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独有的传承制度。“活佛”是指藏传佛教中通过转世方式产生并在宗教、政治、经济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地位的高僧。其产生主要与佛教的灵魂不灭和化身概念有关。佛教认为,一切生命由躯体和灵魂组成,躯体虽可消亡,但灵魂在六道中不停轮回转生;得道的诸佛菩萨为普度众生可以随缘化现为各种形象。在藏语中,活佛称为“朱古”,本义为“化身”,指佛、菩萨的化身。活佛转世自13世纪末在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率先采用,产生出噶玛巴活佛转世系统,接着在其内部又发展出夏玛巴、贾曹、巴卧和司徒等多个活佛转世系统,而后被达隆噶举、止贡噶举、主巴噶举和香巴噶举等噶举派其他支派采用。从15世纪开始,被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觉囊派等藏传佛教各大教派逐渐采用。700年来,活佛转世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制度,成为藏传佛教宗教传承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格鲁派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噶举派噶玛巴等各教派重要活佛都在国内转世,其寻访、认定、坐床等必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活佛转世制度深受藏传佛教广大僧俗群众拥护,已成为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社会环境几经变革,这一制度始终保持着古来形成的宗教仪轨,按照严格的历史定制和法律规定传承至今。
六道轮回图
二、达赖喇嘛转世系统的建立
藏传佛教格鲁派由宗喀巴(1357-1419)创立于1409年。早期传承主要采用师徒传承和法嗣传承等方式。自15世纪采取活佛转世制度以来,格鲁派成为藏传佛教活佛系统最多的教派。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是该派创建最早和最著名的两大活佛系统。
达赖喇嘛转世系统是格鲁派建立的第一个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喇嘛的尊号产生之前,这一活佛系统被称为“哲蚌寺活佛”。1578年,三世哲蚌寺活佛索南嘉措应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1507-1582)之请前往青海湖畔说法。俺答汗赠其“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指在显宗和密宗两方面都获得最高成就、超凡入圣、学识渊博犹如大海一样的上师)名号。从此,这一活佛系统被称为“达赖喇嘛”。索南嘉措被确定为三世达赖喇嘛,其前世根敦珠巴和根敦嘉措被分别追认为一世和二世达赖喇嘛。1587年明廷封索南嘉措为“朵儿只唱”( 意为“金刚持”),赐印,准许进贡。这是达赖喇嘛首次受到中央政府的封赏。清朝建立后,应顺治皇帝(1638-1661)邀请,五世达赖喇嘛于1652年进京觐见,顺治皇帝册封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赐金印金册。这是达赖喇嘛转世系统正式得到中央政府的册封。
万历皇帝颁给索南嘉措的“朵儿只唱”印和印文
五世达赖喇嘛檀香木印、印文五世达赖喇嘛觐见顺治皇帝(罗布林卡壁画)
三、活佛转世制度中宗教仪轨的逐步完善
活佛转世自创建以来,各教派对转世方式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陆续形成了寻访灵童、认定转世灵童和坐床等一套宗教仪轨。
1、寻访灵童
在前世活佛圆寂之后,大活佛一般按圆寂征兆、护法神降神、占卜、观湖等结果来寻访转世灵童。
(1)圆寂征兆。主要观察前世活佛圆寂后法体的朝向、所留遗物等征兆。
(2)占卜。请本派重要活佛撰写祈请转世祈愿文、打卦占卜。
(3)护法神降神。护法神是专门护卫佛法的神灵。护法神降神是护法神的人间代言人在护法神附体后的言行,预示灵童出生的方位、地点和家庭等。格鲁派的四大护法神是乃琼、噶东、拉穆和桑耶。
(4)观湖。主要观察神湖湖面显影的结果。西藏的神湖以加查县的拉姆拉错湖最著名。该湖被认为是吉祥天母的寄魂湖,1501年由二世达赖喇嘛开光。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等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都要观看此湖的显影。
2、认定转世灵童
对转世灵童的认定一般要经过察验灵童、让灵童辨认遗物、神断等程序,并报请政府批准。
(1)察验灵童。寻访人员按占卜、降神、观湖指示的方向,赴各地对灵童及其出生时的灵异之事进行察验。
(2)让灵童辨认遗物。让寻访到的灵童辨认前世活佛供奉的神灵或使用过的遗物。
(3)神断。由护法神降神,对寻访到的灵童进行认定。当有数名候选灵童,且护法神的意见不统一时,还要在佛、菩萨像前“食团问卜”。如五世达赖喇嘛就是格鲁派在热振寺文殊菩萨像前以这种方式确定的。
(4)报请政府批准。转世灵童认定后,其结果须报请政府批准。
3、坐床
报请政府批准后,要为转世灵童剃度、授戒、取法名,举行坐床典礼,继任前世法统。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随后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
四、活佛转世的历史定制
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元代以来,藏传佛教教派首领或大活佛,大都得到过中央的封号和印信,请封、袭职便逐渐形成一种制度。17世纪末,清中央政府首次管理达赖喇嘛的转世事务,1793年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开始对活佛转世进行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该章程第一条对活佛转世做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金瓶掣签制度,明确了金瓶掣签的程序,驻藏大臣在掣签中的地位,中央政府在灵童转世问题上的批准权。此后,有关内容收入清朝重要法律汇编《钦定理藩院则例》,得到实施。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同时还规定:达赖喇嘛所辖寺庙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遵照此规定,1820年西藏地方政府完成了《卫藏、康、汉蒙等活佛名册本》,将藏传佛教活佛划分为两种等级:大活佛和其他活佛。大活佛要在清理藩院建档、向中央政府奏报,其转世采用金瓶掣签制度。其他活佛由地方政府管理。根据理藩部(院)资料,西藏在该部注册受管的大活佛,加上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共有39位,其中格鲁派24位、噶举派13位、宁玛派2位。
金瓶掣签制度吸收和借鉴了“食团问卜”的传统认定灵童方式,因此,一经颁布即得到了西藏政教首领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各呼图克图和广大僧众的衷心拥护。
金瓶掣签制度建立后,清中央政府在拉萨大昭寺和北京雍和宫各设金瓶一个,用于对藏传佛教各大活佛转世灵童掣签。用于掣签的两个金瓶形制基本一样,由乾隆皇帝按照他所喜爱的藏式宝瓶的样式亲自设计并监督清宫造办处制作而成,瓶面镌刻有如意云纹、十相自在等纹饰,盖顶嵌有白玉、松石和珊瑚,体现了汉藏文化的完美融合。
供奉于拉萨大昭寺的金瓶
供奉于北京雍和宫的金瓶
西藏的金瓶被供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主要用于西藏地区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掣签;雍和宫的金瓶则用于蒙古各部和驻京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掣签(哲布尊丹巴等部分活佛除外)。这一定制一直在藏传佛教中遵循,但掣签地点略有变化。如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掣签在布达拉宫三界殊胜殿的“当今皇帝万岁万万岁的牌位”和“乾隆皇帝僧装像唐卡”前,其他大活佛转世灵童掣签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
布达拉宫三界殊胜殿内景
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时,首先由地方行政当局将按照宗教仪轨寻访到的候选灵童的情况禀报中央政府,请求准予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后,由中央政府派员主持并掣签,认定转世灵童。金瓶掣签结束后,立即将掣签情况和结果报告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批准后,举行坐床仪式,灵童继承前世法统。
1793年以后,蒙藏地区凡是理藩院在册的大活佛都陆续按清朝的规定,通过金瓶掣签确定了各自的转世灵童,经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后举行坐床仪式。免予金瓶掣签的前提是必须经中央政府特许批准,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金瓶掣签制度实施以来,达赖喇嘛活佛系统中,除九、十三、十四世达赖喇嘛经报请中央政府免予掣签外,其他都是通过金瓶掣签认定的。
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先后设立蒙藏事务局、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专门负责蒙古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宗教事务。制定和实施藏传佛教政策是该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中央政府先后颁布《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喇嘛转世办法》和《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掣签征认办法》等,派员主持了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四世热振、十世帕巴拉等重要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和坐床事宜。
1936年2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制订并报行政院核准,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的第一个专门法规《喇嘛转世办法》。办法共13条,沿袭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和《理藩院则例》中有关活佛转世问题的规定,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和中央政府批准的原则。
按照《喇嘛转世办法》等法规,民国中央政府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主持完成了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等活佛的认定和坐床。
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认定过程
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其转世活动按照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掣签征认办法》进行。经历了以下程序:
(1)西藏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上报圆寂情况,国民政府给予加封,并在南京组织各界追悼。
(2)祈祷转世。西藏地方政府组织了祈祷转世活动。
(3)占卜。求转世迹象。
(4)降神。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时面向东方,请四大护法降神,都将哈达投向东方。
(5)观湖。1935年热振活佛前往拉姆拉错湖观湖。
(6)密访。寻访候选灵童。1934年,热振活佛派三路人员分别前往青海、西康和西藏山南寻访。1937年在青海省湟中县祁家川寻访到灵童拉木登珠(1935-),并迎往塔尔寺。
(7)辨认遗物。灵童拉木登珠在青海省政府院内准确无误地辨认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遗物:黄色珠、黑色珠、银质鼗鼓和手杖。
(8)金瓶掣签。中央政府特批免予掣签。
国民政府指示将寻访到的拉木登珠的三位灵童护送到拉萨,由金瓶掣签认定。1938年,国民政府令青海省主席马步芳(1903-1975)派兵将拉木登珠护送到拉萨,并于1939年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1884-1959)前往拉萨会同热振活佛主持转世等事宜。1940年吴忠信抵达拉萨后,摄政热振活佛因西藏僧俗公认拉木登珠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转世,向中央政府报告,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经吴忠信看视灵童后,国民政府批准“免予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并拨坐床经费40万。
(9)坐床。中央政府批准并派代表吴忠信主持坐床事宜。
1940年4月,在国民政府代表吴忠信的主持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坐床。热振活佛致电并派员前往重庆向国民政府致谢,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也向国民政府致信感谢。
(10)中央政府册封。
1940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看视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拉木登珠
1940年《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后感谢中央派吴忠信主持并赠礼品致林森呈文》(原件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民主改革完成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实现政教分离,落实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由各级政府依法管理,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活佛转世的管理规章。2007年7月1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藏传佛教各教派、各地区都开展了活佛转世活动。西藏的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十六世噶玛巴、五世德珠、六世热振活佛,四川的三世戈教活佛,青海的九世赛赤活佛,甘肃的五世嘉木样、六世贡唐仓活佛,云南的五世让迥活佛等转世活动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顺利进行。活佛作为国家公民,以个人身份或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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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本次展览的目的是在展现藏传佛教文化内涵的同时,用丰富的文字史料和真实的实物资料普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知识,讲明历代达赖和班禅的转世均需中央批准是历史定制和法律规定,说明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历史事实。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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