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14-09-27

  本报评论员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在新形势下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今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加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健全的法制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强后盾,也是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1984年颁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为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规定与精神实质的具体化,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民族自治政策,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我国国情,也适合我区区情,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把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凝聚起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持党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着民族自治地方自力更生、国家大力帮助、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支援,共同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大支持西藏发展力度的历史机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核心。要强化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特色立法,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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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7日

  本报评论员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在新形势下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今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加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健全的法制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强后盾,也是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1984年颁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为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规定与精神实质的具体化,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民族自治政策,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我国国情,也适合我区区情,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把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凝聚起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持党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着民族自治地方自力更生、国家大力帮助、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支援,共同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大支持西藏发展力度的历史机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核心。要强化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特色立法,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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