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20-06-11

  本报通讯员 肖暄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按照深化“放管服” 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了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

  一是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同时,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完善“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是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将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四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

  五是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抓好督促落实4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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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本报通讯员 肖暄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按照深化“放管服” 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了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

  一是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同时,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完善“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是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将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四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

  五是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抓好督促落实4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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