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西藏社科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观点综述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 2026-09-29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9月18日,西藏社科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在拉萨召开。区内高校、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社科研究机构和学术社团的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社区工作者、青年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围绕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逻辑和在藏实施路径深入交流。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
1.实现党的民族理论成果向国家意志的转化
与会同志认为,这部法律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导向性十分鲜明,根本意义在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民族理论创新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主任姚宇认为,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立法过程中两次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近5万人次提出意见,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主任达宝次仁认为,这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敬山认为,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迈出重大步伐。
2.推动民族团结由价值倡导上升为法定责任
与会同志认为,随着法律施行,民族团结工作由主要依靠政策引导转向政策引导与法治保障并重。西藏民族大学教授张屹认为,民族团结已从道德倡导、工作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规范和全民义务,必须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法律责任、维护团结是法治义务”的理念。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次仁德宗认为,法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价值倡导固化为国家制度、法定责任与社会遵循。西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林孝文认为,法律完善了民族法治体系,有助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3.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与会同志认为,西藏处在反分裂斗争前沿,承担着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责任,法律施行使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了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依据。林孝文认为,边疆民族地区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最前沿,是法律实施的重点区域。张屹认为,法治固团结、团结聚力量,要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以团结护航边疆发展。次仁德宗认为,法律明确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以法治力量守护边疆安宁,筑牢了长治久安的法治屏障。
二、准确把握法律的立法逻辑与核心要义
1.历史逻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法律最深厚的根基
与会同志认为,序言是整部法律的历史根基和价值本源,立法始终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达宝次仁认为,序言凝练“五个共同”的历史结论,阐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华文明长期演进的必然结果。姚宇认为,法律以法治方式将中华民族自在发展的历史规律升华为自觉建设的国家行动。在西藏,从唐蕃古道到茶马古道,从和平解放到民主改革,历史和实践证明,各民族只有紧紧抱在一起,才有共同的前途命运。
2.理论逻辑:以党的全面领导和工作主线统摄全法
与会同志认为,这部法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法律表达,以法律形式固化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前进。姚宇认为,法律将这一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贯穿各章节,既是其国家意志转化,又是其制度化、法治化的实践载体。西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徐泽认为,学好这部法律根本上要以这一重要思想为指引,读懂法条背后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达宝次仁认为,法律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所有制度设计、政策落实、工作考核都必须紧扣主线、服务主线。
3.实践逻辑:以思想、社会、物质三位一体推进共同体建设
与会同志认为,法律第二至四章构成全法的实践主体。林孝文将其实施要求概括为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三个方面。张屹介绍,西藏民族大学“我们在一起”系列活动让各族学子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凝聚共识。西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黄荣才让在藏中南藏汉通婚家庭调研中看到,节日里同一屋檐下既点亮酥油灯、也贴上春联,这正是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生动写照。
4.法治逻辑:以全链条制度闭环保障法律刚性运行
与会同志认为,法律第五至七章补齐了保障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衔接等关键环节,使法律成为可执行、可考核、可追责的制度体系。达宝次仁认为,法律明确各级主体职责,分层设置追责条款,形成全链条法治闭环。张屹认为,民族团结稳在人心、治在法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河坝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曲措谈到,法律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规定为基层处置涉民族因素事务划定了标尺,社区坚持“一碗水端平”,依法依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三、推动法律在西藏落地见效的实践路径
1.深化研究阐释,加快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自主知识体系
与会同志认为,社科界服务法律实施,首要任务是把条文背后的学理讲透彻,讲清楚法律同宪法有关规定、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在联系,有力驳斥借民族、宗教、人权问题对我污蔑抹黑的错误论调。姚宇认为,要以法为纲,围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论、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等核心命题开展工作;法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创新发展要求,要以此校准民族学学科发展方向,摆脱西方民族理论和话语体系的束缚,以“中华民族”为方法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徐泽认为,青年研究者要坚持法理学习与田野调研双向印证,用好问卷、访谈、典型案例等实证材料,总结基层民族团结创建经验,产出立足西藏实际、有学理深度的研究成果。
2.完善配套制度,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
与会同志认为,要把制度设计转化为符合区情的具体规则,做好国家法律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衔接。林孝文提出,要构建“上位法+实施条例+单行规定”三级规范体系,形成“依法反分裂+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兴边富民”的治理体系。
3.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夯实法律实施的社会基础
与会同志认为,社区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单元,也是法律落地见效的基层末梢。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街道八一社区党委书记尼玛次仁介绍,社区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五个维度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打造社区家史馆,展现5个民族三代人的生活变迁,以小家史凝聚大团结。曲措介绍,河坝林社区有11个民族的群众共居,社区设置汉藏双语服务窗口,用好“石榴同心院落会”组织各族居民议事。
4.推动话语转化,让法律精神深入各族群众心中
与会同志认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徐泽认为,要把专业的法律话语转化为基层群众听得懂、悟得透的现实表达,打通法律落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曲措提出,要推动法律进大院、进家庭、进商户,用家常话把法条转化为身边案例。
5.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培养扎根高原的理论人才
与会同志认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键在人才,希望在青年。张屹认为,民族高校学生大多将扎根西藏、服务边疆,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法治观、国家观。黄荣才让表示,要学懂法、讲好法、用好法,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挖掘整理边境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次仁德宗谈到,教育“三包”、助学贷款等政策让高原学子安心求学、放心远行,走出高原是为了积蓄力量,将来要扎根西藏、服务基层,做民族团结的守护者和家乡振兴的建设者。
法律已经施行,关键在于落实。与会同志表示,全区社科界将以法律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为契机,在研究阐释、宣传普及、咨政建言上持续用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社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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