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李成业 黄志武 时间: 2012-03-11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列确出席。
代表们在审议时认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涵丰富、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对地方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是一个文风朴实、求真务实的好报告。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立法工作继续加强,监督工作扎实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对外交往积极活跃,自身建设常抓不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副主席出席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要求和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着眼提供法制保障,扎实抓好地方立法;着眼服务全区大局,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着眼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着眼促进和谐稳定,扎实发挥人大优势;着眼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新形势下的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进一步突出立法地方特色、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强化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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