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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任重道远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张尚华 时间: 2014-05-28

  古村落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推动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创建、保护工作,对于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民俗、建筑风貌等历史文化资源有着重要作用,对传承中华民族特色文化和藏民族特色风貌、推动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我区高度重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工作。日前,我区共有拉萨、日喀则、江孜三座历史文化名城和昌都镇、萨迦镇两座历史文化名镇,此次吉隆县吉隆镇帮兴村、尼木县吞巴乡吞巴村、工布江达县错高乡错高村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目录,填补了我区没有历史文化名村的空白,对有效保护三个特色村落、推动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方面有重要作用,需要我们珍惜。笔者认为,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要明确职责、增强协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能,文物、规划、城建等行政部门各管一摊,这对历史风貌保护十分不利。要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形成合力,实施有效的管理。把保护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古城在保持自己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的同时,创造一个充满现代化文明与生机、更加舒适的环境。

  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长期以来,国家有关法律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语焉不详,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法治氛围。要加强有关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立法,建立完善的监察机构,制定更详细更具针对性的保护条例,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宣传,加强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条例》的宣传,强化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增强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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