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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发挥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高正龙 时间: 2016-05-07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一时间引起网友热议,凤凰网手机新闻客户端发布的此条新闻3天内评论数即达2.9万条。作为一名计算机和互联网业余爱好者,笔者禁不住产生一些思考,与网友共勉。

  网络民意及其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网络民意是传统民意在互联网的延伸和表达,但由于互联网的特定属性,它的社会效应和影响远远大于传统民意。世界各国政府对网络民意的响应,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网民队伍的不断壮大而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均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机构,加强了网信工作力度,以及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的召开,均体现出我国政府对网络民意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网络民意的本质经常是群众权利的表达和维护。通过网络,群众把现实中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事情公之于众,以寻求同情和支持,从而引起注意,寻求解决。因此,网民总是希望把事情闹大,把声音放到最响,把人的眼球博到最多,觉得声势越大于己越有利,但在此过程中,容易被误导和利用。

  网络民意具有实时性、快捷性、互动性的特点。一些在传统媒体时代根本不会引起注意或难以进入公众视野的事件,通过网络传播,可能一夜之间成为热点新闻。基于网络的特性,网络民意有别于传统民意,具有三大特点。

  主体多元,话题多样。我国有7亿网民,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数字,意味着一半以上的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意见。尤其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的出现使得人人都可以主动发起话题。人多了观点就多,加之网络的开放性,也就导致议题的广泛性、多样化。从大政方针到琐碎小事、口角牢骚,每个点都可能发酵,如果关系到公众关注的利益问题,则很快上升为热点。

  语言犀利,直截了当。网民的身份一般比较隐匿,相对容易能够无所顾虑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发出真实的声音。网民中什么层次、什么水平的人都有,在网络表达意愿便捷性的支持下,不可能人人都思虑再三斟酌措辞。因此,网络语言带有极强的感情色彩,网民一般不会顾及面子,言语针锋相对,措辞激烈,直截了当,有时直指问题根源,丝毫不留余地。

  传播迅速,影响广泛。网络基于人工智能发展,方便快捷的检索、复制、粘贴功能,大大提高了网民发言的效率,有时只是鼠标的一个点击动作而已。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链接效率高、覆盖面大,网络路由的技术特点使得消息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都是几何级增长,几秒钟可以从一个点放射为无数个点,几分钟可以从地球的一端传播到另一端,传播过程中观点也容易走样。

  网络民意的作用

  网络民意的特点使其能很快达成社会共识,并具备部分不可控特质,一旦形成规模将直接产生一系列作用,其中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

  (一)积极作用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缓和民意危机。网络民意参与主体多元和话题多样化使得广大群众包括一些弱势群体、边缘群体能够发出声音,促进了政府与群众之间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缓和了由于表达不畅导致的民意危机,也大大提升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形象和权威性。

  推进现代民主政治,促进民主决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要有新动力,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这充分肯定了网络民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从政府管理角度看,这为政府听取人民意愿,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奠定了基础。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完善民意参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多了一个高效的渠道,政府也在大力推动电子政务、网上办事服务等。网络民意对政府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随时可能出现,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本质上就是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完全符合党的执政理念。

  (二)消极作用

  群体极化现象导致价值观念偏离。网络民意最先是网民个人意见的直接表达,并且表达成本和难度都比较低,责任风险也比较小。网民在没有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容易忽略社会责任,自我控制力也会减弱,发表的言论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情绪化比较明显,对事物形成偏执的意见。受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潜意识的影响,参与的网民容易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表现为跟风,出现种种不当言行。

  言辞激烈造成网络暴力。网民表达意愿的直截了当可能会有一些负面影响,无论其言论是否正确,采用不太理性的犀利表达方式至少在心理上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网民无所顾忌敲打键盘,欢畅淋漓地发表观点,甚或抱着游戏心态发泄个人情绪时,表达出来的民意不但值得商榷,也不一定具有代表性,而且潜藏巨大危机,这种非理性的声音往往导致网络暴力。

  法制不健全会被别有用心者歪曲利用。我国已经确立了“网信立国”的基本方针,但相关法律法规依然不够健全,依法治网仍有提升空间。一些别有用心者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对网络舆情加以歪曲、利用、炒作,混淆视听,强行将网络垃圾填塞给广大网民,误导网络民意向错误方向发展,故意将网络环境搅得乌烟瘴气,给政府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无节制感情宣泄对法律造成践踏。许多网民在伸张正义、维护权利的同时,似乎有超越法律之势。在司法尚未作出结论前,网络民意对一些案件的评论,即所谓网络审判,更多的是情绪宣泄,可能都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存在主观臆断的问题;一些媒体与自媒体为博取眼球或其他目的,随意使用定性词语,难以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可能干扰司法。被误导的网络民意容易走向违法道路,例如“人肉搜索”事件中的侵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依法加强网络治理,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这就要依法消除网络民意的消极作用,正确发挥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使得网络民意沿着正确的轨道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成为传递正能量的载体。

  正确发挥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

  客观看待网络民意。网络民意不是洪水猛兽,它的形成有客观现实的原因。从政府角度讲,对网络民意不要轻易扣帽子、打板子、删帖子,要看看他说的是否有道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错误观点甚至谣言要及时解释和澄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显然有足够的信心和魄力客观面对网络民意的存在。对网民自身而言,应当审慎对待自己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受法律约束,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加强对网络民意的正确引导。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一些群众虽然不是网民但会受到网民的影响或者影响网民,因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就要加强对网络民意的正确引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人心、滋养网络社会,解释和纠正错误舆论,及时将被误导利用的网民拉回正道,避免错误信息被歪曲放大。应当把净化网络民意生存空间、弘扬网络民意正能量列入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着眼将网络平台打造成新型社会关系的重要舞台,依托网络平台营造引导民意的网络体系。

  强化依法治网、以德治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特别是依法治国理念在互联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在互联网管理治理方面的法制体系尚不健全,而网信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组成部分,网信系统堪称我国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加强网信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十分重要并且迫在眉睫。需要从依法管制和教育疏导并举的思路规划网络法治德治,引导网络民意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社会道德底线和公序良俗相符合。

  发挥信息公开和网络问政的作用。网络民意的消极作用也有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人天生具有好奇心,对不了解的事物总是保持一种神秘感,在猎奇心理的驱动下不由自主去探析评论,尤其关注可能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一旦掌握真实情况反而会比较理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网民中不乏英才志士,有的还是社会精英、网络大V,因此说网络民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民间的思想库、智囊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和网络问政的作用以使这些英才为国家所用,带动网络民意健康向上发展,也能充分体现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无疑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作者单位:西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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